陳臻問曰:“前日於齊,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;於宋,饋七十鎰而受;於薛,饋五十鎰而受。前日之不受是,則今日之受非也;今日之受是,則前日之不受非也。夫子必居一於此矣。” 孟子曰:“皆是也。皆適於義也。當在宋也,予將有遠行。行者必以贐,辭曰:'饋贐。'予何為不受?當在薛也,予有戒心。辭曰:'聞戒。'故為兵饋之,予何為不受?若於齊,則未有處也。無處而饋之,是貨之也。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? 陳臻問道:“以前在齊國的時候,齊王送給您好金一百鎰,您不接受;到宋國的時候,家王送給您七十鎰,您卻接受了;在薛地,薛君送給您五十鎰,您也接受了。如果以前的不接受是正確的,那後來的接受便是錯誤的;如果後來的接受是正確的,那以前的不接受便是錯誤的。老師您總有一次做錯了吧。”" u" L$ K; i8 @ n/ z, Q
孟子說:“都是正確的。當在宋國的時候,我準備遠行,對遠行的人理應送些盤纏。所以宋王說:'送上一些盤纏。'我怎麼不接受呢?當在薛地的時候,我聽說路上有危險,需要戒備。薛君說:'聽說您需要戒備,所以送上一點買兵器的錢。'我怎麼能不接受呢?至於在齊國,則沒有任何理由。沒有理由卻要送給我一些錢,這等於是用錢來收買我。哪裡有君子可以拿錢收買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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